我第一個喜歡的球員是『George Gervin』,而從1978年一直到2001年我不再看NBA為止我最欣賞的球員一直都是『
Dominique Wilkins』。
『
Dominique Wilkins』有六尺八寸高(約203cm),主打小前鋒,外號『空中人類』、『人間精華影片重播(Human Highlight Film)』,與『Michael Jordan』同屬將空中對戰帶進『中、高空空域』的NBA 第三代飛人,他是我到目前為止唯一看到可以在實戰中任意做出『戰斧』、『大車輪』跟『單、雙幫浦( 單、雙拉杆)』等大型花式灌籃,同時也是少數不需要靠剪接或慢動作就可以呈現出『空中停格』效果的球員。
Dominique Wilkins 10 大灌籃
雖然說『Michael Jordan』是『籃球之神』也是以灌籃著名,但對我來講『
Dominique Wilkins』才是真正的『灌籃之神』,下面這一段影片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出『單幫浦式扣( 單拉杆)』、『戰斧』這類一般球員通常只能在無人防守時才作的花式灌籃根本就是『
Dominique Wilkins』基本款。
其中在『0:52』可以看到『
Dominique Wilkins』最典型的小型 『單幫浦式扣( 單拉杆)』,而『1:32』可以看到 『
Dominique Wilkins』在無人防守或灌籃大賽才會做的『雙手大車輪』,『1:42』可以看到最完整的『戰斧』。
而在下面這一段影片的『2:02』有『
Dominique Wilkins』比較少做的完整『雙幫浦式扣( 雙拉杆)』,『2:41』則出現了更稀有的『橫越籃下的雙幫浦式扣( 雙拉杆)』,『2:43』是正面『雙手大車輪』。
特別提一下『雙手大車輪』,『
Dominique Wilkins』是『大車輪』灌籃的發明者,所以『單、雙手大車輪』灌籃是『
Dominique Wilkins』花式灌籃表演的『定番』是很合理的。
雖然以『
Dominique Wilkins』的臂力、體型與彈速完全可以在空中將防守球員『炸開』後再以『大車輪』將球灌進,但除非戰況真的非常慘烈,不將其他人(連同隊友)都『炸開』清出空域才有辦法確保進球外, 你大概看不到『
Dominique Wilkins』會在眾人『圍爐』他的狀況下使出『大車輪』,這是為什麼呢???
8、90年代的NBA由於球員的體能與體型都開始出現『賽亞人化』的趨勢,所以有不少球員都有辦法在實戰中以『幹籃』的方式直接『強暴籃框』例如『Olando Woolridge(81~94)』、『Charles Barkley(84~00)』、『Otis Thorpe(84~01)』、『Hakeem Olajuwon(84~02)』、『Karl Malone(85~04)』、『Larry Johnson(92~01)』、『Alonzo Mourning(92~08)』....,,雖然這一世代的球員都有著『職業球員有義務以最佳的表演回報花錢買進場的觀眾』這種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但你幾乎看不到他們是以『傷害』或『羞辱』其他球員(尤其是對手)的方式來突顯自己的優勢,而不管是『雙手大車輪』或是『單手大車輪』以『
Dominique Wilkins』手臂迴轉的力道都是有可能會對防守者造成傷害的,大家都是『靠著打球跑江湖賣藝的同行』沒有必要去搞到一起討生活的同伴無法生存,所以『
Dominique Wilkins』在實戰中多半是選無人防守的時候才會表演『大車輪』以饗花錢買票進場的粉絲。
說起『尊重對手』這個職業球員的基本道義就想起本來被我視為『
Dominique Wilkins 接班人』的『
Vince Carter』。
『
Vince Carter』有6尺6寸高(約198cm),他是我所看過第二個能做出與『
Dominique Wilkins 』幾乎同等級板眼分明的『空中停格後再以分解動作完成』的花式灌籃,除了具有幾乎同級的滯空能力外,『
Vince Carter』灌籃的力道也可與『
Dominique Wilkins 』比擬,但自從他在2000 雪梨奧運做出跨下飛越法國中鋒7尺2寸的 weis 之後我就很厭惡這名球員。
weis 是個典型的白人中鋒,有著一點白人病,跳起來的最高點比站著時還少5公分,跑動移位的速度比直接用走的還慢一點,這個大家都知道,『
Vince Carter』的這個灌籃或許很精彩,但也很扎實的羞辱了無論在體能或球技再花個500年修行都還遠遠不及自己的 weis。
當時只有weis一個人在防守,而美國隊有四個人同時在禁區『霸凌』weis ,『
Vince Carter』有太多方法可以完成這次的抄截後的反快攻,但是他卻選了一個最爛的方法。
如果『
Vince Carter』是用左切後以空中過人的方式進球,或是在法國隊擺好防守陣式的狀況下做出同樣的動作,我都會覺得他是『因為尊重對手,所以把對手當成同級的敵人全神灌注、用盡全力打敗對方』,但用跨下飛越只有單兵防守的對方灌籃.....我只覺得『
Vince Carter』就是單純的要羞辱對方而已,所以在此之後我就直接將『
Vince Carter』的"球星"身份拔除。
當然,如果 weis 是個懶鬼,是個名不符實的『籃球員』,被『
Vince Carter』這樣『教訓』也是剛好而已,但 weis 事實上是個還算努力的球員, 在法國也是明星球員,對於雖不熟悉但能獲選奧運代表隊的他國籃球同業,給與應有的尊重是必須的,『
Vince Carter』這一『跨』我看到的不是美技而是惡劣的人品。
老實講2000年後的NBA幾乎所有的球員無論體能與體型上都已經完成『賽亞人化』的作業了,理論上球賽應該要更精彩才是, 但實際上2000年後的NBA無論是在球員個人球技的呈現或球隊進攻陣型的流暢度都一年不如一年,除了『完全空門的中距離籃外空心』、『5 打1的霸凌式快攻上籃放槍』之外也會常常看到所謂的球星在做出一個非常精彩的進球動作後很白痴的在比賽進行中開始找鏡頭作表情,所以會常常看到對方在這些所謂的球星找鏡頭的時候就完成一次快速的5打4反快攻。
反觀80~90年代的那些"球星"常常在完成一個高難度動作之後會簡單作一個揮臂或拉弓的動作以示興奮, 之後就會很快的開始....『找球』。
揮臂或拉弓的動作除了是表演激情給觀眾看外,也可以振奮己隊士氣, 但你是球員,現在的主要工作是做出精彩的表演後贏球,所以要很快的將注意力拉回場上,而不是像個笨蛋一樣一直找鏡頭扮英雄。
另外提到『傷害』 ,80~90年代的NBA中每隊其實都是會準備1~2個所謂的『 殺手』以備不時之需,例如『Scott Hastings(82~93)』、『Bill Laimbeer(80~94)』、『Rick Mahorn(80~99)』、『Kurt Rambis(81~95)』...這些所謂的『殺手』或是主力也有的是萬年難得上場的毛巾球員(
主要工作就是暖板凳遞毛巾跟在場邊揮舞毛巾當球員席啦啦隊),但共同的特徵就是身材壯碩、打法粗野,當球賽進入膠著狀態時就是這些『殺手』值勤的時間了。
當球賽進入膠著狀態時也許每一個進球都會是最後勝負決定的因素, 這些『殺手』會在球賽最後階段當對方要投出關鍵球時,也許是上籃也可能是跳投,更可能是灌籃,直接連球帶人把對方抱住、拉下或撲倒......ㄟ ==?前面不是說80~90年代的球員都是道德高尚的聖人嗎?怎麼會有這種抱住、拉下或撲倒的惡劣打法呢?
當戰局進到關鍵時期,為了贏球,某些破壞性的動作是必須的,但就算是這些扮演『殺手役』的球員在進行『毀損作業』時,無論是抱住、拉下或撲倒,你會看到他們落地時都會盡力將對方抱牢直到確定對方不會因此受到實質的身體傷害才放手,但是在2000年後就比較會常看到新一代殺手是直接以放倒對方的方式來破壞掉對方的關鍵球,簡單的講就是為了突出自己的表演,連『適度保護同行』這種跑江湖的基本道義都漸漸消失了。
除了『第二次球隊擴張』後每隊的戰力再度被稀釋使得整場球的精彩度大幅降低外,2000後的這些所謂的球星過度強調自己的表演也是讓我在考慮一個球季後(2000~2001)完全不再看NBA的主因。